二、补证人员到继续教育学院鉴定考试中心核实成绩,并提交申请表;
三、补证人员在本市发行报纸刊登遗失声明(登报内容:姓名、身份证号、职业(工种)、级别、证书编号、颁证时间);
四、补证人员凭《职业资格证书补办/更换申请表》、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以及本人近期证件照(具体要求见附件)和证书补办费用50元到第一教学楼218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登记补证;
五、证书补办时间:每月10日、25日(如遇非工作日,时间顺延至工作日);
六、领证时间:自受理之日30个工作日内(以短信/电话通知为准,如遇周末,则顺延至下周一);
七、咨询电话:87982780,蔡老师,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