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继续教育和换证工作,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继续教育和换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望各有关培训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做到依规操作、明确责任、严格监督、服务周到,确保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继续教育和换证工作顺利推进。
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
2015年9月22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继续教育和换证实施方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12〕19号)、《关于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建人专函〔2013〕36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实施意见》(粤建人函〔2015〕1157号)等文件精神及我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评价实施细则》,为更好地将我省原开展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考核工作过渡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继续教育和换证工作由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经认可的培训机构负责。
(二)培训机构按照规定组织相关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培训、协助考务组织等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统一职业标准、统一评价大纲、统一证书式样,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管理、统一评价”的“五统一”原则,现场专业人员岗位按施工员(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装修、设备安装)、质量员(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装修、设备安装)、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等设置,统一换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二)时间安排。根据有关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全国统一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将于2017年12月31日前,按阶段性工作安排,通过继续教育及考核,完成新旧证书的换发工作,最终过渡到全国统一证书。具体阶段性工作安排如下:
1.2009年12月31日之前广东省建设厅(建委)颁发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必须于2016年12月31日完成新旧证书的换证工作;
2.由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颁发的《培训证书》必须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新旧证书的换证工作;
以上工作可同时进行。
三、参加对象
参加继续教育和换证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持有《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
(二)2年内未脱离本岗位,身心健康的人员。质量安全生产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和施工安全条文规定,近两年来在本岗位现场管理工作中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参加经认可的培训机构按照统一的教材、大纲和学时要求组织的继续教育,到课率占总课时的2/3以上,并经统一考核且成绩合格。
四、报名组织
继续教育和换证工作由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负责统筹监督管理,由经认定的培训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见《办事指南》)。
(一)报名办法。相关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公布的培训机构按属地或就近原则进行报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考核。
(二)资格审核。报名参加继续教育和换证人员必须符合第三点(一)(二)项要求。审核工作由接受报名的培训机构实施,审核需提供如下材料:《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换证申请表》、二代身份证复印证(原件备查)、原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培训及考核要求
(一)持证人员在证书有效期满之前均应参加每岗位不少于42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
(二)培训机构应严格落实本人到场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及考核。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统一组织安排考试,试卷均采用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统一编写的综合试题,考试时间为90分钟,闭卷考试。
(三)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对培训机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继续教育培训质量和换证顺利进行。
(四)各培训机构应强化自律意识,规范培训行为,严格收费标准,确保培训效果。
六、证书管理
(一)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并经统一考核成绩合格,可申请换发相应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二)持有新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3年,自发证日起计算。持证人员应按要求在有效期满之前参加继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其证书方可继续使用。证书有效期满后三个月内未参加继续教育的,其证书将被注销;
(三)各地凭继续教育考核合格名册报送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相关部门办理验证、换证手续,并将换证人员原证书(原件)缴回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核销。
七、收费标准
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并向社会公示。
八、其它
从业人员开展继续教育是建设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培训机构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力合作,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进度安排,确保继续教育和换证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换证工作办事指南》
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
2015
年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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